志愿服务与社会联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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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建华侨大学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办法

来源: 时间:2021-03-21 18:38:20 作者: 点击:

    为树立志愿服务典型,顺应志愿服务品牌化、项目化、常态化发展趋势,华侨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校青协”)在华侨大学团委的指导下,联合各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,结合工作开展实际成立志愿服务队,不断扩大志愿服务领域及壮大志愿服务队伍,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。为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,规范志愿服务管理,针对志愿服务团队成立制定此办法,如下:

    一、申请流程及要求

    1.志愿服务队申请单位根据情况填写华侨大学组建志愿服务队申请表(附件一)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(泉州校区莲学楼205,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4室),备案对接具体需求。

    2.校团委根据志愿服务队申请内容和具体开展情况,审批是否同意并支持志愿者招募服务。

    3.志愿服务队须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

    (1)各志愿服务队活动前提交华侨大学志愿服务活动备案表(附件二)至校青协注册信息部(泉州校区莲学楼103,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4室)。

    (2)活动后提交华侨大学志愿服务活动反馈表(附件三)、工时补认证登记表(附件四)、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、志愿活动现场照片至校青协注册信息部。

    (3)活动结束后由团队负责人统筹组织进行志愿活动复盘总结。

    4.志愿服务队成立后逐步完善团队管理机制。

    (1)志愿服务队负责人统筹管理服务队,成立活动监察小组,拟定活动监察制度,实行队内考核制度。

    (2)校青协品牌项目部对服务队进行管理监督,跟队参与活动,并在月末收取月活动总结(附件五)。

    二、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

    (1)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策划,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、内容充实、主题突出、意义深远、操作明确、形成文字;并提前10天,但不得提前超过15天向校团委提出申请。

    (2)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、切合需求、富有创意,体现专业特色,侨校使命。

    (3)活动前,协调安排好人员,调配好活动用品,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。

    (4)活动时,按照方案认真、细致的组织实施,活动负责人掌控好活动进程,按程序规范进行,确保志愿服务实际效果。

    (5)活动中严格签到,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,做好活动相关记录,为品牌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序传承和不断优化积累完整原始资料。

    (6)活动后,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、调查反馈、整理材料,有关材料及时送交校团委归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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