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愿服务与社会联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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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申请志愿服务的管理办法

来源: 时间:2021-03-21 17:39:02 作者: 点击:

    华侨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校青协”)在华侨大学团委指导下,坚持“服务学校,服务社会,立足校内、面向社会”的宗旨,组织和领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深入校园内外和城乡社会基层,发挥自身的知识优势和特长,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。为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志愿服务动员能力,提高大型志愿活动服务水准,打造校院两级志愿服务交流平台,加快推进学校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,积极倡导团结友爱,积极进取、服务社群的新风尚,更好实现志愿服务的高效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:

    一、申请原则

    1.为了统一规范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高效管理,原则上只接受校级及以上活动的志愿服务申请。

    2.志愿服务申请遵循先申请后对接,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。为方便志愿者统筹安排及开展相关培训,相关活动至少应提前10天提出申请,但不得早于15天申请。

    二、申请程序

    1.学校各单位根据实际活动开展情况,针对志愿服务需求行《**单位关于开展**活动申请志愿服务的函》(附件一)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申请。

    2.申请函件交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,审核结果将于收到函件后3天内回复。

    3.活动审批通过后,申请单位与校团委做好志愿服务对接安排、后续沟通及活动反馈等事宜。

    三、注意事项

    1.申请单位须根据活动实际在《**单位关于开展**活动申请志愿服务的函》中注明活动名称、活动时间、活动地点、志愿者人数要求、性别要求、服装要求、年级要求、专业要求及活动联络员等相关具体信息。

    2.活动审批通过后,申请单位须做好前期筹备工作、人员对接、分工安排等。

    3.活动过程中,申请单位须对活动志愿者人身安全负责,如果是大型志愿服务活动,请各单位联合校团委提前安排相关培训;如有外出,须另外报备,并为活动志愿者购买相关保险。

    4.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按相关规定涉及志愿者餐补或交通补贴,需提前与校团委沟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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